【期刊信息】

Message

刊名: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主办: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
主管:中国科学院
ISSN:1004-8227
CN:42-1320/X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1.747863
被引频次:89666
数据库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2017);CA化学文摘(2013);CSCD中国科学引文库(2019-2020);CSSCI中文社科引文索引(2019-2020);EI工程索引(1998);美国剑桥科学文摘(2013);统计源期刊(2018);文摘杂志(2013);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8);期刊分类:理论经济

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江西九江中院、武汉海事法院签署协议 共建长江

来源: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央广网九江10月21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通讯员沈双武)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长江中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

央广网九江10月21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通讯员沈双武)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长江中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此前,两院都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框架协议从协作原则、协作目标、协作事项、协作机制、协作组织等方面,明确两地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助推长江中游湖北、江西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破除区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护,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协调解决长江中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大事项,构建与长江中游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协议明确,两地法院将加强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涉及生态环境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通过司法审判助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结构;加强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审判工作,确保长江中游流域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建立“恢复性环境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两地法院还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环保禁止令制度,积极开展执行事务协作,建立生态修复协同机制、业务交流协作机制,完善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



文章来源:《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网址: http://www.cjlyzyyhj.cn/zonghexinwen/2020/1028/470.html


上一篇:新宁县市监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
下一篇:用法律武器推动长江大保护